深圳大学【金融学】本科自学考试招生简章

专业代码:020301K    办学层次:本科

一、专业排名:

深圳大学金融学排名,全国排名第25位,广东省排名第3位。

二、专业介绍:

▌专业说明:

金融学是从经济学中分化出来的应用经济学科,是以融通货币和货币资金的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,具体研究个人、机构、政府如何获取、支出以及管理资金以及其他金融资产的学科。金融学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,能在银行、证券、投资、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。

三、培养目标:

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金融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,实践能力强,能在证券、银行、保险等金融机构、金融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,基础理论扎实、知识面宽、实践能力强,具有一定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金融人才。

四、培养要求:

本专业要求学生掌握货币、银行、证券、投资、保险等金融专业的基本理论个基本知识;通过相关金融业务的专业训练,使学生具有较强的金融实践与业务操作能力。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
1.掌握金融学专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方法;

2.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与外语能力;

3.具有熟练运用金融理论知识处理银行、证券、投资、保险等金融业务的能力;

4.熟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和法规;

5.了解金融学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;

6.掌握文献检索、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,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。

五、学制:最快通过时间1.5年

六、就业方向:

1.银行,其中包括中国工商、建设、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、城市商业银行、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;

2.证券业:主要是各类证券公司,如中信证券、国泰君安、银河证券、申银万国、华夏证券、招商证券、国信证券等。

3.媒体业:主要集中在财经媒体中,比如证券时报、金融时报、中国证券报等。

4.其他:社保基金管理中心(或社保局,通常为保险方向)、财政、审计、海关部门等;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;研究机构研究人员;上市(或欲上市)股份公司证券部、财务部、证券事务代表、董事会秘书处等。

5.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,研究机构研究人员,出版传播机构等。

七、主干课程:

1.必考课11门52学分;选考课4门28学分。

2.开考方式:面向社会(考生可以自己买书,采取自学的方式学习。全部成绩合格后,自行申请办理毕业)

3.00015英语(二)、00183消费经济学、00055企业会计学、00181广告学(一)课程中须选考不少于14学分。

4.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(PETS-3)以上(含三级)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,可申请免考00015英语(二)课程。

5.毕业论文向主考院校报考或查询。

6.本专业仅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(或以上)毕业生申办毕业。

7.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,须在上半年5月20日前、下半年11月20日前,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,提交省自考办查验金融学(本科).p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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